提问

早在很多年前 姥姥姥爷有一间半房 但是差半间房没办法给房 必须有单位分 我老姨夫在单位要了半间房 形成了两件 在办理房屋名字的时候 姨夫想把其中一间写他的名字 但是姥姥不同意 最后姥姥决定一间姥姥名字 一间姥爷名字 姥爷去世后 姥爷的房子更名为姥姥 随后老姨 和姨夫 搬家离开姥姥 我妈妈 也就是大女儿跟姥姥一起生活 照顾姥姥 姥姥最终把两套房子 赠与了 大女儿 现在姨夫要挣他那半间房子 请问各位律师 如果上法院 他挣的走这半间房的钱吗 在姥爷生前 两间房是公产房 一间姥姥名字 一间姥爷名字 在姥爷去世后 大女儿花钱把公产房给姥姥买下 随便把姥爷的名字更为姥姥的名字 此时 姨夫也没有做出任何书面证明说明 有他半间房 对于姨夫的半间房 我妈妈不知情 只有姥姥知情

天津-大港区 发表于:2015-05-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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