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小区内可以停车,但不收停车费,也没画停车位,也没禁停标识。 2、本月16日下午,我停放在小区路边(都是这么停的),被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坏车尾部。当时就报了物业,并拍照、保留了砸车的水泥块。 3、我找了物业,物业说他们不负责。 请问:基于这种情况,物业要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人
发表于 2015-05-22 09:30
向TA提问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你这种情况,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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