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就是前几天在成都购买了套二2手房,然后是通过房介中心受理手续的,然后呢。由于我是浙江工作的.我没时间待在成都好久的,要签定金合都是我女朋友写的名字,我本打算过几天领证的。可中介说不需要签2人名字的,我是在想等房产证过户了,都是我女朋友的名字,等领证了再去公证加我的名字,这样妥吗? 这里面有什么细节要注意的呢?谢谢!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5-05-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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