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大连工作,当时因为我的技术现在的老板把我从上海聘请过来,但当时签订了2份合同,因为这个老板有3个工厂及厂名,当时也是签订了2个公司地址的,而且工资待遇也分两次开,但经过一年半的时间在销售运作上没什么起色,所以我5月的时候提了辞职报告到5月30日,可时间要到了,老板不让走,还威胁我的人身安全,包括4月的工资也没开利索。现在还要我给他培训人,做些不属于我的工作,当初投资的几十万块钱也让我陪。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离开这公司,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和那会我的工资。(大连旅顺区,)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15-05-2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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