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家金融公司的业务是向个人借款,然后按3-12个月支付9%-13%的利息,个人和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同时再签一份个人的债权转给法人的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到期后个人向法人个人索要本金和利息,这样操作有问题吗?

上海-金山区 发表于:2015-05-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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