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贷款公司员工,现有一贷款用户欠款不还,该贷款用户为一印刷企业,它用应收印刷费给我公司抵账(即我公司去欠它印刷费的企业要账),现在的问题是当时去该贷款客户公司时是我去拿的印刷费收款单,当时是我写的收到条,内容是今收到印刷费收款单一张,然后编号,下面写的我公司名字(没盖公章),然后经办人签的我的名字(摁有手印并留有身份证复印件),回公司后我把收款单交给领导,后来怕出事补了张授权委托书(即我公司委托我去该贷款公司拿收款单),现在我准备离职想问问我今后不会有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吧(法律责任什么的)?
人
发表于 2015-06-08 16:53
向TA提问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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