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某大学的一个教师住宅区旁边的校外大学食堂。后来学校相关负责人与甲方签订十年期限合同,零四年签订,期间房租不断上涨。当到期甲方准备协商续期,方才得知一二年已经在甲方不知情下私自另行签约,并且租房费用由乙方自行安排,学校未通知甲方。甲方要求把扩建的费用和装修房子的费用补偿为由拒不搬迁。乙方上告甲方!一审判决甲方赔偿乙方期后费用补偿。甲方不服二审等待判决,期间市委告知不在职权范围,省内反腐巡视组告知不在职权范围,甲方希望借助媒体。这时候能寻找媒体解决么?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6-01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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