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当时2013年左右想买房交了20000订金,从交钱开始时间算,到了开盘决定要买房,订金的钱可按3分利息算,如果想退房按1.5分利息算,在开盘时我决定退,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将订金退回来,到现在半年多了,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做,把这个钱要回来,然后利息按哪个算?
人
发表于 2015-06-13 20:19
向TA提问半年了还拿不回,可能双方不好协商。所以建议试试调解,还不行,就起诉吧。利息应按约定的1.5分算。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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