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 用自己的非法所得 给亲属购买房产 并把部分资产以借款的名义 借于亲属 那这些所购房产与借款 会被追缴吗 有实质违法
人
发表于 2015-06-04 20:08
向TA提问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非法所得房产”只能依法或者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其他任何部门、组织或个人都无权认定。既然已经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房屋登记机构会按照房屋登记程序严格审查的,一般不会存在瑕疵,更不敢枉法。这种情况下,只要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购房人与卖房人恶意串通,就属于善意第三人,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至于是否“非法所得”或者房屋登记机构是否存在登记瑕疵,则应该由法院判决,一旦房屋登记被撤销,将由房屋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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