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乙方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幢楼房,乙方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卖给了甲方,并和甲方签下了協議和过户了土地使用证【注明,土地使用证上只有乙方一个人的名字】,此后十几年乙方多次带上儿子来甲方家闹事索要钱财,前几次甲方为了不生事非就给了,最近一次是上个月,因乙方又带儿子来闹事却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将甲方打伤住院了,事后虽有报警,但警察只是录了口供便没有了下文,现在乙方的儿子说当初是甲方欺骗迷惑乙方使乙方将其房屋转卖验甲方,要到法院告甲方欺骗罪,请问律师老师们,这种案件,法院会受理吗?甲方又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呢??
人
发表于 2015-06-06 21:24
向TA提问双方的买卖已生效,对方告你欺骗罪没有依据。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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