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甲的女儿在公司分得一套住房,当时公司规定不允许私自买卖,而且要交20000元钱。当时甲的女儿没有钱,甲出的两万元钱。但当时单位出的收据写的是甲的女儿的名字。几年之后,甲将楼房卖给了乙。并签有买卖合同。十几年之后,现在那个楼房牵扯到改造,现在甲的女儿将甲告上法庭,并说当时并不知道甲将房子卖了。我想请问一下现在诉至法庭,乙能否取得楼房的所有权呢?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5-06-05 10:51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济南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济南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