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今年72岁,在中印自卫反击战后期因战致残,当时未评残,2010年听别人说地方能评残,去原来工作单位卫生局提档案,但档案中当兵的档案却没有了,从现在的档案可以看出,在1991年就没有了。到现在也没有给出说法,按伤残等级标准每年应该领抚恤金3万多元。我们现在有部队服役证明,50多年前的部队医院住院病历。 我们要求卫生局赔偿因档案丢失造成的一切损失,补回档案,并追究卫生局这么多年不作为。损失包括1 :从1991年到2010年发现丢失,2:从2010年到现在.3:从现在往后算十年。赔偿标准按国家抚恤金标准。4精神抚慰金
人
发表于 2015-06-0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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