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和不认识同学在球场上打球,由于对方上篮致我右上嘴唇穿孔(对方手部肘击),然后期间我独自一人跑了三家医院,最后在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缝了四层20多针,现今有一个月了。右嘴上唇有一道很深疤痕硬块,在受伤期间,撞伤我的人没有过来看望过我,连电话也没有打过给我。我在家休养了十几天,期间上嘴唇肿胀难受,又有感染,后面有拆线有缝合过,很是难受。现今我找到撞伤我的人,我要求他赔偿我受伤期间花费的1200元(准确是1500包了打的的费用,其他的无法算清),然而我去到医科大学二副整形美容医院,医生说要消除疤痕初步估计要花费四五千。但是由于考虑到需要三个月才能动手术消疤痕,于是我刚刚开始想算了,希望对方赔偿我1200手术费就够了,但是对方自恃自己是法律专业的学生,理直气壮说最多赔偿600块,说什么球场场上打球时双方自愿,受伤责任55分开,说什么后面的整形修复费用不算他的责任,而且也算不上什么法律责任,而且表示不服可以去法院告他。我不是学法院的,家里面条件不是很好。学校又好像不怎么想处理,老师模模糊糊说还是学生们自己处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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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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