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个企业的老板,有一个员工在我这里做了三个月,第一个月我口头答应他的180元一天,后两个月因为他技术不太好,所以把工资调到160了,后然他不做了,现在他到劳动局告我了,告我赔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和补发20元一天工资,和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保险.还有一比一点五的加班费.这种案子开庭的话,结果会怎么样?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5-06-1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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