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最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楼房遇到点麻烦事诚恳您能解答。事情是这样的:我第一天也是第一次找到第一位中介要看房时,她说要看房先得在我这个单上签个字,以免以后你另找别人买和我看好的房子,我也没加思索在她指定的位置写上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我和她一起去看房,看后我觉得还满意就让她和房东协商,结果经过多次谈都没能谈妥,我打算放弃。十多天后我又通过其他中介在看别处房子时,这位中介又给我推荐我之前看的那套房子,我如实的讲了我看房子的过程,他说按你的要求我给你试试。第二天他打来电话说给谈妥了,我听了也挺合适就把购房合同签了。现在第一位中介说我违约,向我要违约金4万7千元,我说她没有给我说成这桩买卖,我只给她300元辛苦费,她不答应,她说要拿着那张签我名字单子请律师告我。 请问律师,她的那张单子(也是仅她自己有的)具有法律效应吗?我真的该付她违约金吗? 拜托了,谢谢
人
发表于 2015-06-12 11:28
向TA提问你不是自己与房东谈,而是由中介公司与房东谈,初步看你不违约。具体可以详细咨询律师,电话:1398856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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