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宅基地,陷入合同纠纷,张山买了一块5分地加上填土地一共7分地的宅基地盖房子,李四购买了王二的在基地有2分地,加上李四自己的地一起有3.5分地点,现在李四和张山 签订合同进行土地更换,张山的土地买的价格3万元,李四买王二的价格8000元,更换土地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约定违反按照合同的10倍赔偿,由于李四没有给王二钱,王二毁约不卖给李四了,现在李四也要求和张山毁约不换了,出现这个情况,张山可能到法院起诉李四,能要求李四按照合同约定30万的赔偿么。
人
发表于 2015-06-17 18:03
向TA提问首先违约金不得高于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其次若张三李四签订合同时,张三明知李四与王二的合同还没有确定,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减轻李四责任。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