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受害者,我老婆被我老家邻居的一个之前和我爸称兄道弟,而我也叫他x叔,经常来往的一个畜牲企图强奸未遂,因为我老婆强烈反抗,虽未遂,但裤子却被扯到了屁股下,并在我老婆臀部射了精。我老婆挣脱后逃回因惊慌害怕而不断冲凉,把现场证据都洗掉了,只有事后我打电话给那畜牲的通话录音,录音中对我的质问一一回答了并承认了过程中的全部事实,并以冲动及对他家庭子女影响为由向我道歉求饶,还有他老婆的通话录音也承认他老公交代了事实并认错,要求赔偿道歉私了,还有手机信息也能印证事实。我们报了警立了案,可是只拘留了十天便取保出来了,检察院不批捕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没有现场证据。可我知道他能得出这结果是花钱买的,我也申诉了,但官场里的黑暗告诉我,这件无比贱踏我的人格尊严的事最终会不了了之!!!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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