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因为使用电动自行车,查获我时没有配合他们及时下车,就遭派出所的人到两次暴打,致使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内伤,目前为止花了三千多元,外伤好了,内伤未愈,还在派出所关押了一夜,受尽侮辱,我想知道我使用电动车犯法了吗,他们有权打人吗,我要他们赔偿我的医药费,并赔礼道歉,可以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6-1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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