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理财公司的法律顾问!在我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二个月内我书面建议该公司停止业务开展,加强风险防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久后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均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刑拘!现已批捕!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聘用我作为其辩护人,检察院认为:律师是证人不能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辩护人,问:检察院的说法成立吗?
人
发表于 2015-06-22 13:33
向TA提问你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公司的法律问题是你的工作职责,你在工作中发现和知道的事情不等同于刑法真正意义上的证人,我认为检察院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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