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离婚案件:男方提出离婚,房子是婚前付得首付(现房子市值3多万,贷款未还清),有一女儿。男方提出:赔偿7万,彩礼(金饰不要),女方家里买的所有家电不要。以后不再负担小孩,小孩归女方所有。女方提出:房子小孩30%,女方30%,男方40%(女方30%给女儿)。男方提出离婚开始不再支付抚养费。(半年了,小孩3岁),请问此案,怎样对女方会更有利 我是女方家属 现房子市值30多万,贷款未还清

湖南-怀化 发表于:2015-06-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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