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装修工地分包下边的临时工。分包(只包水电安装的人工费,不包材料)和总包(包泥水、木工、油漆、水电的材料和装修人工费)没有签订合同,没给员工购买保险。在施工中我不幸伤了双脚,左脚脚裸脱位和撕脱性骨折。右脚膝关节粉碎性骨折、韧带损伤。住院40天出院。两包工头仅支付我住院时的医疗费e用,其它的一概不管。我的伤还沒有康复,脚不能走路。我该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5-07-10 15:44
向TA提问建议你去当地劳动部门先申请认定工伤,领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去劳动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及停工留薪期鉴定,然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用人单位的确定关键看分包或总包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以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为用人单位。若分包或总包均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你可以不用认定工伤,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分包人、总包人及建设单位(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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