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钱不还,我手上有欠条,但已经超过还款期限2年多了,一直找不到他的人,法院去起诉能拿回钱的可能性大吗
人
发表于 2015-07-01 21:32
向TA提问你好!如果从欠条写的还款期限最后一天后的第二天开始算,到现在已经超过二年,你就过了诉讼时效,你虽然可以起诉,假如对方以你超过两年为借口不肯还款,你又没有证据能证明在这两年多时间里你向他要过钱,法院将驳回你的还款请求。如果没超过二年,你赶紧起诉别过期,让法院判决他还钱。
发表于 2015-07-01 21:39
向TA提问可能性很大,因为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发表于 2015-07-03 11:08
向TA提问一、需审查案件是否已超诉讼时效,如果欠条对还款期限进行了约定,则从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开始计算两年,但诉讼时效可中断;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那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风险
二、即使,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开庭时候被告未到庭,则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风险也不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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