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于2012年5月买了一栋房子里的一套,该房子共七层,该房子属于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自建房,房产证属于卖方郭某,但房子一至四层属于郭某的另外两个亲戚,郭某拥有五六七层,郭某将第五层卖给我,合同价39万,我当时付款24万,合同约定对方给我办房产证后再付其15万。当时郭某已经将房子抵押贷款。在过去的三中年,郭某将银行贷款还完,又重新贷款。现在由于郭某资金出现问题,无法偿还银行,面临银行到法院起诉,拍卖郭某房子。我和郭某的两个亲戚的房子均由于房子没有分割,面临拍卖的危险。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保住自己的房子? 谢谢!

贵州-毕节 发表于:2015-07-01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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