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个员工3月9日入职,因工作能力有限一直没有转正,6月2日自己提出离职。在这期间工资已经发了,但是没交社保。当时离职时公司说只要发工资就可以了,现在公司已经发工资了,她又要公司缴纳社保,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也没有从工资中扣除。她也不愿解除劳动关系!
人
发表于 2015-07-02 19:31
向TA提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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