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想咨询离婚问题,女,结婚三年多,在国内领证,之后居住国外,育有一子,三岁,孩子的户口也是在国内的,丈夫有家暴问题,现已分居半年,现在想离婚(男方不太同意离婚),想问关于离婚诉讼问题和离婚后儿子的抚养问题
人
发表于 2015-07-06 17:37
向TA提问一般来说小孩在10岁前,通常是判给母亲。但也不是绝对,因为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包括:收入状况、陪伴和教育孩子的情况(比如一方长期在外打工,而另一方就在家附近打工,也有时间陪小孩),以及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等。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通常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夫感情问题,根据个人长期观察,还是不要说离就离,这样对孩子伤害会很大。
具体可到本所免费咨询或致电给我。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壬丰大厦东厅3004-3005室,可乘坐坐铁三号线到石牌桥站下车。联系方式:020-38038023,传真:020-38038090
发表于 2015-07-06 17:16
向TA提问没问题!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我可以帮助你,电话15521289431 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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