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工伤医疗索赔的问题
人
发表于 2015-07-06 17:32
向TA提问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可以到本所免费咨询。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壬丰大厦东厅3004-3005室,可乘坐坐铁三号线到石牌桥站下车。联系方式:020-38038023,传真:020-38038090
发表于 2015-07-07 17:17
向TA提问您好,申请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需委托请及时联系本律师。
发表于 2015-07-07 17:17
向TA提问您好,申请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需委托请及时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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