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有合同,29号到期,我5号去拿我放在房子里的铺盖行李和货物,但铺盖行李还在,我的货物却被房东老板卖了,价值一万左右,房子周围有监控,房东却不给我看监控,合同上有两个手机号码,但房东只给一个号码打过电话,没接到,另外一个没有打,在合同没到期之前 ,我的房门钥匙丢了,曾撬门进去睡过,现在合同只到期5天,房东却卖我的货,不肯赔偿我的损失 ,请问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人
发表于 2015-07-08 09:11
向TA提问起诉解决,先报警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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