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公司在和员工签合同,我是公司一个部门负责人。现在我们公司是部门承包制,也就是给公司交管理费,剩下都是自己部门的。员工工资以公司名义交,其实都是扣部门的款,相当于是部门缴纳,包括保险。现在公司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上写:发生工伤事故由各部门负责,公司不负责任。这样合理吗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5-07-0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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