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律师好 之前的朋友欠我一笔钱 借条上明确还款日期是2013年6月1 我已于2015年5月14在此人户籍所在地莱阳将其起诉。但现在此人在北京上班。如果他能拿出在北京的长期居住证明,就要到北京起诉他。如果我在莱阳这边撤诉的话,再到北京起诉,是不是就过了有效诉讼期了

山东-威海 发表于:2015-07-09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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