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还建房,但是这里的物业公司态度太差劲了。刚搬进来都还好。住久了发现这里狗患严重。还有小偷。虽然物业有派人巡逻。但是我家电动车电瓶丢了。自行车也不见了。之后就没有在缴纳过物业费。去年去物业公司跟负责人谈。说只要他们把电瓶车电瓶的钱陪给我们。我们差多少物业二话不说补多少。他们不谈。现在下律师函。那这到底是谁的问题呢
人
发表于 2015-07-10 12:26
向TA提问不用怕律师函。让他们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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