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出事,对方打架造成我爷爷(85岁,外伤致腹腔肿瘤破裂,抢救无效死亡),爸爸膈疝做了手术,还有胸骨骨折,妈妈头部开放性骨折,弟弟眼部外伤。对方坐牢后,经协商谅解之后总共赔偿我家54万元。其中我家共花出33万元,全部都是我爸爸借钱出的钱。 我是女儿已出嫁,我有三个姑姑,我爸爸是我爷爷的大哥生的,从小过继给我爷爷,几十年来一直有我爸爸赡养。 当时全部费用姑姑们没有花一毛钱进来,因为如果不可谅解的话对方坐牢,我们只会赔钱, 现在谅解了有了赔偿金,三位姑姑就跑来要钱。爸爸说给他们每人三万元,他们还不接受。请教下您,怎么样合理? 谢谢! 这个赔款54万,花掉33万,剩下21万,也不是只给爷爷一个人赔的,还有我爸爸妈妈弟弟。
人
发表于 2015-07-14 10:12
向TA提问人身损害赔偿金不是遗产。受伤人员才有权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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