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去年12月来的,直到现在,来了四个月之后老板让我签到合同是最低工资1450 但是不交保险,还让我签订自愿放弃保险的协议,不签的话也就是不要干了,酒店上班基本天天不止8个小时,周末很少休息,最多一个月一个周末休息一天(我们休息一个月四天,忙的时候半天半天休,不忙的时候休息一天)现在酒店生意不好,估计想开掉我了,问题:合同两份,我的那一份弄掉了,还能告他么?已经满了半年,工资卡流水都有(工资卡到账工资2000+,跟合同不一样)工资条也有,录音也有,以上所述我能得到什么赔偿?赔偿的钱是根据合同的还是实际发放的,如果自己写了离职申请了还可以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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