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福建某台资工厂工作有20多年了,自从原老板死后,他的子女接手经营后,工厂没有订单。如今该工厂已几近倒闭,原先我父亲所在的车间现在只剩他一人了,期间我父亲几乎充当所有角色,车间主任、文员统计、场地卫生、机器调试维修等所有事物,而今年上半年我父亲也提出辞职了,向老板的儿子提出辞职,由于该工厂所有的员工在临走之时都被老板的女儿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老板的儿子同意了,并且支付了所有的工资,但其女儿从台湾回来后知道我父亲辞职了,则怀恨在心,说我父亲在职期间虚报了产量,(例:实际生产了100颗,填报1000颗)要追究责任,但由于工厂只有他一人了,既要干这又要干那,几乎是完成不了的任务,而没有完成任务又必须要口工资,所以才谎报了报表,而此事我父亲与老板的儿子是有说过的,并且老板的儿子也默许了,并且后来也发放了所有的工资给我父亲,如今老板的女儿说要告我父亲,写了这么多,实际没有,要报案追究我父亲的责任 ,请问这样 我父亲有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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