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前天晚上我小车上面的后排上面的人,开车门时不小心撞到往我右边过的电动车拌到,事故认定书是我的全责,我把伤者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交了2000元医药费在医院,他们说要护工,我也帮她们找了,当时事故认定书上写了有一小孩受到惊吓,现在他小孩发烧,他也来找我,我现在是不是可以不用理会他呢?一天不停的打电话叫我过去,从早到晚,搞的我没办法上班和休息,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5-07-24 11:48
向TA提问可以要求对方先治疗,等到后边一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对方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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