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做货车出租的他 去年十二月在广州修车借别人摩托车买配件在林安物流园附近出了车祸 和一辆福田小货车撞一起了 颅脑损伤 目前伤残鉴定做好了 医药费大概花了二十七万 颅骨还有一块没钱补了 对方和交强险垫了三万三 事故认定书是我方主要责任 我爸07年到14年3月都是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批居住 老家要盖房子所以14年3月就退房回去了 在家看着盖房和跑短途 14年十一月开始跑湖北至广东的长途货运 住宿全部是小旅馆没发票的 在农批的居住证只办理过一次之后一直没有续签 租房合同也丢失了 如果我找农批管理部门补开07年到14年三月的合同 然后找居委会证明 赔偿可以按城镇标准吗?
人
发表于 2015-07-23 14:34
向TA提问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且有稳定收入的话,是可以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