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好~想问问,例如我2月5日入职,现在5月6日过了(试用期已经结束),由于公司转正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该问题之前已经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反馈);发5月份工资的时候已经有一部分为转正期间的工资了。但是6月底我辞职了,但是公司却是按照我实习期的工资算的;现在HR以我未填转正申请为由,不按照正常工资计算。(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写明了,试用期不合适提前3天通知乙方);各位大神,这种情况我是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回工资呢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07-26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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