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跟前妻共同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我跟前妻协议离婚后,房子归她名下,剩余的贷款由她来承担,然后到银行办理还款人变更,其实是应该要去办理主贷款人变更的,前几天银行打电话来问贷款怎么还没还,我才意识到当时办理有误.而且银行的人说逾期信用会算在我头上,现在通知前妻重新去办理,她不愿意去。我应该怎么做?能否根据离婚协议的规定贷款由她承担这一点去诉讼?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5-07-2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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