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对夫妻在40多岁的时候离的婚,离婚的时候共有2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出家了,二女儿11岁,最小的儿子8岁,离婚协议二女儿归女方抚养,小儿子归男方抚养,夫妻共有一个小院,夫妻一人一半的房产,这样就是男方的一半房产归小儿子,女方的一半房产归二女儿,时间久了以后男方也不回那个家了,对他们家庭的事情不闻不问,已经断绝来往,小儿子直接由女方抚养,现在二女儿和小儿子都已经结婚成家,最近他们家院子前面的邻居开发楼房,因为楼比较高,前面那家邻居包陪他们一栋楼卖了20多万元,请问这20多万元是由小儿子自己独占,还是应该由二女儿和小儿子平分,这个院子的房产权以后是应该小儿子独占,还是应该由二女儿和小儿子平分,请律师高手回答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07-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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