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在这家公司工作快三年,今年年中提出离职,按照正常程序离职。 然后在在职期间,由此公司需要建立网站,要求我帮购买放置网站的服务器,因为当初我收优惠券,然后就去公司财务申请了领用现金购买,然后通过我通过使用了我的优惠券,省了500块钱,因为使用了500块钱之后,发票就不能开全额了,打个比方:我在财务那里领4000块,然后我自己有500块的抵用卷,这是我个人的,心想不用么就浪费了,然后多出的500块就归我自己了,然后用了抵价券之后只能开3500的发票。那这样的话就跟财务对不上帐了,所以我没要求服务商给开发票,通过朋友以朋友公司开了一张4000的发票,交到财务清了帐。然后这个服务器我是每个月每个月续费给公司用了一年。服务器是从4月份就开始买了,但由于公司的问题一直没有使用,闲置在那里。后来我就第二个月开始没续费,心想等网站域名的问题解决好之后,用的时候再继续开通使用。然后到了6月份我就离职了,离职之后他们说要用这个服务器了,然后我就给他开通了把信息给他们了。 他发现使用时间只有一个月,然后我跟他们主管沟通过,把详细的情况也跟他说清楚了,他也同意了。 但过了一个礼拜之后,他们主管发信息给我跟我说服务器他们自己重新购买,意思就是说之前购买的服务器的要我退给他们,还要去签个协议。但协议我没签, 然后他们就把我还剩下的一个半月的工资给停发了。说算抵掉前面费用。 因为这家企业本来就一直是压职工一个半月的工资,所以我离职之后还有一个半月的工资没发给我。 在这里我想问问律师,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处理?是不用去找他们就算低过之前的帐呢,还是有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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