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人欠我老婆钱,我老婆委托别人帮我催债,并签了委托协议,协议上明确规定了,我老婆和他之间只有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欠款催还权,无其他委托权,而且也明确规定了只能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欠款催还,收债成功后给予35%酬金,收债人签了字但没写身份证号码,结果他给债务人造成了轻微伤,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派出所现在找不到收债人,就每天找我老婆,要我私了,还说不私了就要刑拘我老婆,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派出所现在总是传唤我老婆,我老婆可以不去吗?不能不去的话要怎么办?还有派出所可以无限次传唤吗

湖南-株洲 发表于:2015-07-30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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