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个朋友向我借款,他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公司,说用这个公司的房子作抵押,借款期限三个月,先把产权过户给我,等他把本金还我的时候再把产权过户回去,借款时间到期后我们联系不到他本人,电话一直关机,不知道他是否在经过股东们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我们的,他当时说是经过同意的,请问如果他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借款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云南-大理 发表于:2015-08-0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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