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朋友跟人出去喝酒,喝了很多,然后去足浴城点了个熟悉的技师,技师要等。然后我朋友就睡着了,那个女的来了把他叫醒,然后说不给我朋友按,然后两个人就在那打闹,后面闹得有点过火了,双方都有肢体接触,那女的一直哭,我朋友不让那女的走。后来那女的的同事听到哭声叫了那技师一声,我朋友才让女的走,第二天早上,有几个自称是公安局的来找他,叫他拿两千块钱给那个女技师当做私了。 后面女技师跟我朋友聊扣扣说,要撤销案子要两千。 后来又说请那几个自称是公安局的吃一顿了事。我朋友说那些自称是公安局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有两个穿的好像是是保安服的,没收了他的身份证。 他们还说,如果一个星期内不解决就会有法院的传票送去我朋友家 请问,我朋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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