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夫妻双方男方用女方的名字在信贷公司贷款6万元,(女方知道,但贷的款被男方不正当用使用)男方有责任还这个贷款吗? 如果离婚是不是两个人共同偿还?
人
发表于 2015-08-16 15:15
向TA提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借款原则上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就是说原则上是要两人共同偿还的。
婚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的名义所贷款,如没有相反证据证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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