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为张**在当地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12万,2007—2008年张**又在另外的信用社贷款40万(这笔贷款我没有担保),2009年张**因骗取贷款罪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刑,把他的财产也都执行了。当地信用社在这期间2006—2015年2月,一次也没有找过我。我的保证期是一年。现在当地信用社来找我,要我承担保证责任。我还有保证责任吗?如果有,依据是什么?没有依据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15-08-18 13:31
向TA提问你现在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就看你过了保证期间没有,若过了,一般情况下就不会承担担保责任了。若你在担保过错中存在过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且还要看信用社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没有。
若信用社起诉你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你可以委托律师代表你出庭应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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