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替一广州人做担保,书面借据是15000元,实际总拿是6800元,由我亲自在柜员机转账给借款人的,借款人的银行流水账可以查询!之后借款人跑了,由我做担保人承担借款,现在已经还了6000元整给出借人(有录音怎么),现在为了能让我及时在借据期限内起诉借款人,就提前给了我原借据,但是要后补一张为30000元的借据给出借人,因为我和出借人是朋友关系,商好说讨回15000元就承诺毁掉30000那张借据,现在起诉借款人还需要已还款证明,出借人却说不是他的名字,证明不了!求求律师帮一下! 


广东-中山 发表于:2015-08-19 11:3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中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中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