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老公昨天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一个人,然后带她去医院拍了片子检查,医生说没有伤到骨头,但是需要休养两三天,然后我们就让那人请了假休养,今天也给她送了水果,可那人的父母要我们承担误工费,请问合肥的误工费是怎么核算的,而且后天就放假了,按理说我们只应该承担她2天的误工费才对啊,还有就是那人的父亲还说要找我们谈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浙江-丽水 发表于:2015-09-0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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