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久前起诉离婚,一审被法院驳回不予离婚。男方女方本来开的是夫妻店。一审后女方就在外打工也不回家。欲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为了维持生计现在男方在店里继续经营。期间男方去找过女方,并当面下跪道歉,希望双方不计前嫌回家好好过日子,但女方不依不饶,仍旧不肯回家。看样子女方似乎铁了心离婚。男方该做的努力都做了。现在男方为了扩大经营,到底是该投资还是不该继续投资,请教?
人
发表于 2015-09-02 17:28
向TA提问谨慎,有可能将投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离婚吧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