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事:本人公司在广州同和,有个租赁纠纷。我公司租了同个房东两个地方,一个是仓库,一个是办公室,合同16年4月份到期,单今年四月份房东提出仓库那边房子要拆迁,所以让我们在6月底搬出,我们提出来要搬我连办公室一起搬,两边租金差不多,都不算违约金,房东当时同意了,但没有书面文件。当我们搬完仓库搬办公室时,房东不让我们搬,说我们违约,要扣两个月的押金,我们报警过两次,但都搬不出公司物品,警察也经行了调解,无济于事,对方是地头蛇。现在对方非法扣着我们公司物品,我该如何处理?请教这方面的律师。
人
发表于 2015-09-06 15:39
向TA提问我处理过最多的案件就是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包括土地、房屋租赁,本律师团队有一个顾问单位,在广州黄埔区有一大片物业租赁,故,对于租赁纠纷的处理比较熟练。就您反映的情况,属于房东单方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以赔偿租金的损失(包括租金差额的损失),具体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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