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是一年,按照协议中途退房是不返还剩余租金的。但是这间房子环境不太如人意,其余不说,最近遇上下雨,屋顶还漏雨,每天还时不时地掉些渣子下来。上一次整修过,但没有很全面,反而给我造成了困扰,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所以这一次我不想再这样了,决定退房,并希望房东能退我款。我与他谈,态度极其不好,让我看协议。根据我的情况,我想问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还有一件事,我觉得这个房东看我是学生,不知道租房的行情,故意将房价抬很高租给我,可我的家庭状况并不太好,那这算不算欺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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