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的时候我老公把他的车子抵押给了甲方乙方两个人,然后甲方有车,乙方有欠条,后来这两个人发现我老公把车子抵押给两个人,七月份的时候乙方找人把我老公打了一顿,眼睛肿了,之后乙方又报了案,当时我老公因为车子抵押给别人,所以开的车是租的,我老公在看守所期间我们把欠乙方的钱还了七万,对方也写了谅解书,还有五万没还,双方达成协议,年前把这五万还清,我老公在看守所待了27天。但是乙方把我老公租的车子给扣了,我老公还欠租车行几千块钱租金,租车行报案了,他怀疑我老公把车子抵押或者卖出去了,昨天晚上我老公被叫到公安局问话,今天得知我老公已经被拘留。我想问一下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我老公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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